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近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进行二次拘留后,其才悔过自新,主动履行义务。
据了解,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郭某在刘某的公司为其务工,自2015年8月开始,刘某不再支付郭某工资,拖欠工资共8300元。郭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刘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支付郭某8300元。后刘某向郭某支付了3000元,其余款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未履行,郭某无奈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申报财产状况。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多次找其谈话,刘某仍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12月18日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采取措施后,刘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焦作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于近日再次对被执行人刘某依法予以拘留15日。刘某被拘留一周后,终于悔过自新,请求与申请人郭某和解。随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其亲属将剩余款项送至山阳区法院。
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刘某的亲属将剩余款项共5300元送至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联系申请人郭某,当场将全部欠款一次还清。看在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并受到申请人郭某的原谅,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对其解除司法拘留,此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军 王晓琦 通讯员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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