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2014年11月,史某某因生意失败,向冯某借款75万元,并按3%的月利息,约定三年内还清。直到2018年11月仍有15万元未还,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冯某将史某某夫妇二人告上法庭,由于借款发生于二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系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共同偿还,判决成效后,冯某见二人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便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史某某夫妻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史某某向干警辩解说“我们生意都黄了,哪有钱还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史某某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并在2019年3月18日对该房屋张贴了限期搬迁的公告,对此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去法院履行义务,最终决定强制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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