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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焦作山阳法院:有钱就是不执行 拘留期间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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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6-13 11:03:4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我实在是没钱,你们要拘留就拘留我吧。”被执行人王某某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阵势。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执行拘留期间,其亲属主动到法院将执行款交清后,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王某某的拘留,此案顺利执结。
      此案为李某某与王某某的车辆租赁纠纷一案,经山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王某某于判决书生效三日内向李某某支付所欠租车费30590元及滞纳金611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没有履行义务,故李某某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王某某耐心地进行释法析理,劝说其履行义务,但王某某却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之后,王某某要么就不接电话,要么就作空头保证来拖延时间,总之就是不还钱。
      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在执行系统中发现王某某的位置在家后,便立刻驱车赶往王某某家中,并将王某某依法带至焦作山阳区法院。尽管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从法理、人情、道德方面进行耐心劝导,讲解法律法规,但被王某某仍然无动于衷,在有履行能力的前提下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以促使其尽快履行。在拘留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亲属的帮助下,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走出拘留所的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保证今后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通讯员 李奕琳)
     
    (责任编辑:赵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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