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借钱时是朋友 还钱时成“老赖”

    首页 > 焦作 > 正文

    日期:2019-07-30 14:41:2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王法官,想不到我跑了十多次都没有结果,您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欠款,真是太感谢您了!” 7月28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紧握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6年,被执行人皱某(女)以做生意为由向其多年好友李某借款5万元,基于多年交情,再加上皱某再三许诺自己的生意只赚不赔,挣钱后将立即偿还欠款,李某便答应了借款给皱某,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
       “他做生意有不是啥坏事,我就借给他了,后来发现他一直不还我,已经要了有一年多了,还剩余3.5万元没给我,我去家找他,他在屋里面关着门,都不给我开门。”申请人李某无奈地说。
      逾期后,李某多次上门催讨未果,只好将皱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皱某一次性还李某本金及利息3.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以为皱某这次肯定会把钱还了,谁知她的这位“朋友”更“赖”了,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还玩起了“失踪”。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7月28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线索,称皱某正在家中吃午饭。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皱某家中将其强制带回。在被拘传回解放区法院后,邹某与申请人再次达成和解,并于当天偿还债务五千元,并承诺月底前再履行三千元,剩余债务每月月底前履行五千元,直至履行完毕。(通讯员 张永刚)
     

    (责任编辑:赵玉姣)
     

    下一篇:焦作:孟州市法院开展走访企业活动
    上一篇:焦作:孟州法院“八一”慰问驻孟部队官兵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