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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山阳区法院:房产过户难办理 法官尽心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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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8-06 15:51:0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原告多某颉与被告多某涛、多某敏系同胞兄弟姐妹。当事人的父母都已去世,原登记于母亲葛某环名下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某花园1号楼2单元房产,生前留下口头遗嘱,该房产由原告多某颉继承,但由于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无奈将多某涛、多某敏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山阳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位于焦作市山阳区某花园1号楼2单元房产由原告多某颉独自继承。调解书生效后二被告并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多某颉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向多某涛、多某敏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多次电话联系二被执行人,并对其进行约谈、教育。但多某敏一直身处外地,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见状,驱车前往多某敏所在地,最终在承办法官摆事实、讲道理中,被执行人多某敏终于愿意前来焦作,与多某涛一同帮助兄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案件至此圆满执结。(通讯员 蒋若涵)
     
    (责任编辑:赵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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