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近日,一起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罗某主动拿来3万元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和解,并保证剩余的2万元执行款会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山阳区某信用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罗某的和解请求,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罗某2014年8月向山阳区某信用社申请借款用于做生意,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罗某没有主动归还借款,于是信用社向山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罗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信用社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发现罗某名下有一辆小轿车,但是无法联系上罗某,到其住处也找不到其踪影,执行干警遂向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锁定罗某所有的小轿车。近日,被执行人罗某开车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年检,以便为车辆购买保险,因车辆已经被锁定,罗某无法进行年检,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罗某“乖乖”地到法院请求和解了,此案顺利执结。 (通讯员 张俊杰)
(责任编辑:赵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