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是我们“诗意的栖居”,也是绿色休闲空间。像古树名木多多的市人民公园,里面有许多老焦作人的美好记忆;绿意盎然的市龙源湖公园,是很多人的健身打卡地;市月季公园、雕塑公园等,因其独具特色成为市民的休闲好去处。
不过,近几年来,公园里也出现了许多不和谐情景——随意遛狗、放生、甩鞭,广场舞、酷走音响过大,造成扰民;随意侵占公园绿地、破坏公园设施等问题,群众反映也比较强烈,许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热议。
《条例》出台,反响强烈
《条例》发布后,反响强烈,引起市民热议。
市民刘乐天说,禁止携带犬只以及其他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宠物进入公园,这条规定很好,我双手支持。
市民严夏说,支持政府,坚决制止公园噪声扰民。
市民辛芳说,严禁公园遛狗,这条规定很好,小孩经常被吓哭,希望《条例》的发布,能有效制止这种行为。
市民张如意说,现在公园找个清静的地方太难了,尤其甩鞭,真是很聒噪,看到这种行为被禁止,令人拍手称快。
网友也通过本报新媒体留言区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落花流水”:大功率音响噪声扰民,《条例》出台很及时,重在落实。
网友“小韩”:经常看到一些孩子在公园里玩滑板、骑车,有时候还撞到其他人,引起纠纷,今后好了,将对滑板限定区域,这非常好。
《条例》意义重大
不少市民也来咨询,为什么我市出台《条例》,它有哪些意义,期待晚报解读一下。
8月25日,有关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意义进行了解释。
记者从这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九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之后,出台的第四部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法规,标志着我市公园管理工作迈向了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对于促进公园事业发展,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园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绿色公共产品的重要载体,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人居环境和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三年大提升为抓手,多措并举打造布局合理、规模适宜、质量稳定、功能高效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成功创建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是城市生态文明、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城市的重要品牌和名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我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具体行动,也是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的民生工程。公园是生态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公园建设、加强管理、规范行为、提升服务,为促进美丽焦作建设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提供了法治保障。
随着我市公园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公园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公园在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凸显。我市出台的《城市绿化条例》,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我市城乡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需求。《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让我市公园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园管理水平、提高文明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条例》九项禁止活动引人关注
公园并不是法外之地,很多人不是在这里放松,而是“放飞自我”,《条例》规定的九项禁止活动很受市民关注。
《条例》共五章40条。第一章是“总则”,共9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部门职责、名录管理、激励机制等作出了规定;第二章是“规划和建设”,共10条,对专项规划、建设布局、用地保护、设计方案、建设要求、配套设施等作出了规定;第三章是“管理和服务”,共13条,对公园管理机构职责、标识管理、应急管理、举办活动、商业经营、车辆管理、噪声管理、禁止行为等作出了规定;第四章是“法律责任”,共7条,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和罚款幅度作出了规定;第五章是“附则”,共1条,对条例的施行日期作出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是《条例》的重要内容,备受关注。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一是在第15条,明确了公园建设要求,规定公园建设应当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优先选用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乡土植物。二是在第23条,明确规定公园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三是在第27条至第31条,对我市公园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包括临时举办活动、商业经营、车辆入园、噪声扰民等。如第30条规定,在公园内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园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时段和区域内进行,所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和健身、娱乐主要活动区域设置告示牌,告知公园环境噪声限值和禁止事项。对违反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公园内使用音响器材以及开展其他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活动。
另外,为维护公园的游园秩序,规范游人的游园行为,《条例》还在第32条列举了九项禁止行为:采挖植物及果实、攀折花木、损毁草坪,翻越围墙、栏杆、绿篱等;捕捉、伤害动物,擅自放生动物等;在建(构)筑物、标识标牌、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等;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等;在非指定区域垂钓、轮滑、宿营、甩鞭子、打陀螺、放风筝等;携带犬只以及其他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宠物进入公园,导盲犬、扶助犬除外;游商兜售、散发广告、算命、占卜等;营火、放孔明灯和焚烧冥纸冥币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8月29日,我市各大公园均已解封,在秋雨绵绵中,一派岁月静好的模样,相信只要我们共同遵守《条例》,公园一定会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绿色休闲空间,游园的体验会更美好。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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