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修武县人民法院:靠送礼品获手机信息法院判刑

    首页 > 焦作 > 正文

    日期:2024-06-27 15:25:1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至9月,被告人王某在修武县郇封镇大纸坊村、郇封村等地,采用摆摊送礼品的方式,见到有领礼品的人后,先在自己的手机上打开拼音,并用对方手机注册并获取短信验证码后,将这一信息保存来,然后送给路人礼品。有这种方法获取大量路人信息后将这些信息送给某拼音公司获利。
          2023年4月,被告人王某还通过QQ联系上线,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帮助上线转账,共过账违法资金169万余元,获款9000元。
    法院审理
          修武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信息时代,我们在共享信息资源、享受生活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无意识的某个操作,可能会被不怀好意的不法分子窃取并加以不正当利用。对于蝇头小利的追逐,也可能会让人无视法律权威,这些案例也在提醒着我们,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因信息泄露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告诫那些不法分子,切莫因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孟宪超)


    责任编辑:潘姝敏

    下一篇:温县人民检察院: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上一篇:博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活动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