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被告张某长期在外跑长途运输。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张某因在秋耕期间多次在原告经营的加油站加油而累计欠下12130元的加油费用。尽管张某在之后几年陆续偿还了一部分款项,但仍有2000元迟迟未能结清。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今年5月,孟州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欠条以及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被告张某应支付剩余的2000元加油款。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的五日内支付所欠款项。
然而,判决下达后,张某仍然没有履行判决书中的付款义务。面对这一情况,孟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多次对他进行释法明理,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但这些努力并未起到预期的效果,张某依然对此置之不理。于是,法院决定在被告所在的村庄内张贴失信被执行人的“大头贴”,以此进一步加大压力,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得知法院工作人员准备在村里张贴失信大头贴,村民们也纷纷围拢过来,好奇地观望事态发展。此次,被告张某突然出现,急切地与执行干警联系,并主动交付了全部执行款2075元(包括本金2000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现场的执行干警们确认了款项,并宣布此次执行任务圆满结束。
“张贴失信大头贴”是孟州市人民法院的一项执行创新举措。通过此次行动,法院再次证明了其在维护法律尊严方面的坚定决心。这种创新性的执行手段不仅有效地震慑了那些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同时也为处理其他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我们将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希望通过这种创新的方法,既能够有力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有效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相关负责人坚定地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措施将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威慑力和社会诚信建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孟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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