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案件系申请人索要工程款40万元及项目保证金等多项仲裁请求。案件虽小,枝叶关情,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仔细分析案情,为双方当事人梳理争议焦点,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鉴于该案件案情简单,涉案项目工程也已竣工,仲裁庭在合议后,决定尝试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他们本着促使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的初心,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双方存疑问题及与争议的事项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依法依规理性维权。
在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后来的心平气和,当事人双方也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一次次的沟通,一轮轮的协商,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以理性的态度看待纠纷。最终,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在开庭前达成了和解协议,为了确保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庭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制作了调解书,使双方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近年来,焦作仲裁委员会按照“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致力于用最温暖的方式发挥仲裁调解职能,快速高效化解了一批经济纠纷,让矛盾化解在萌芽,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维护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后,焦作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坚持以当事人需求为导向,以当事人满意为目标,始终坚持“三前调解”的工作方法:一是案前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对同意调解的鼓励当事人自行和解;二是庭前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三是裁决前以法融情劝说当事人握手言和。未来,焦作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孟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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