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家住修武县郇封镇某村的薛某,今年63岁,孤身一人,从事鹌鹑养殖,辛辛苦苦攒下10万多元。2021年9月20日,被告乔某随其母亲(原告薛某的堂姐)到原告家里说,自己的妻子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拘留,请舅舅薛某帮忙借些钱给自己救急,并称三个月就归还。原告薛某念及亲情便借给被告乔某现金82000元。2022年2月28日,乔某又随其母来找原告说,自己的妻子可能要判刑了,急需再借点钱。薛某看到堂姐他们作难发愁的样子,再发善心,又借给乔某现金25000元,薛某两次共借给乔某现金计107000元。但是,直到2023年春节,在薛某的一再催促下乔某仅还款3000元。之后讨要时,乔某总是说等几天。2024年2月23日,原、被告双方在修武县郇封镇矛调中心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乔某承诺从2024年3月1日起,每月偿还1200元,从2025年1月起,每月偿还2000元,但被告又不信守承诺,不按时履行协议。后在原告的多次催促下,乔某于2024年5月16日偿还了2400元,仍欠借款101600元未还。之后,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还钱。无奈,薛某将乔某诉诸修武法院。
案件转到诉前调解中心刘玲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员刘玲通过阅卷、电话交流、当面沟通,全面了解双方之间的纠纷症结,找到了矛盾焦点。原来,乔某不还款原因是因为运输市场萎缩,开大车找不到货源。但是,薛某也属不易,一个月收入不到2000元,无儿无女,家里还有个失业又身患疾病的老伴需要照顾。刘玲认为,本案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双方存在亲情关系,矛盾尚未激化,具备调解的条件。遂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讲明利害,从念及亲情,维护老人权益角度出发,劝导双方换位思考,打开心结,互谅互让。在刘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导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每月10日前,乔某还款1200元。为彻底让薛某放心,协议约定,还款交到诉前调解中心。由调解中心转交,力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协议签订后,薛某撤回起诉。
调解员刘玲并没有一调了之,而是及时提醒,跟踪落实。每月还款一到,就专程送交薛某。每当接到还款,薛某总是感激不尽。
刘玲工作室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调解能力,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当事人减负,奋力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孟宪超)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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