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2024年2月20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山阳区的某工贸企业存在拉弯矫直机北面电缆存在漏洞,无盖板;收卷区域无临时护栏;部分配电室的配电柜前方绝缘垫未四周铺放;部分配电柜门敞开、无警示标识和开关标签,熔炼炉区域配电箱上方放有水杯;氩气瓶无防倾倒装置,卧放,气瓶瓶体褪色
案例三:2024年3月20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武陟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变电所缺少防鸟网,缺少风险告知牌,安全出口封堵,灭火器存放混乱;曝气池现场缺少安全警示标志;现场维修场所的乙炔车缺少导静电接地装置;浓滤液槽罐为重大风险,风险告知卡未明确管控负责人等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四:2024年3月26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修武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1台老旧焊机未张贴停用标识;1处配电柜缺少绝缘胶垫;4号生产车间北侧门口处安全警示标志老化;组织机构图与安全责任制中的机构设置不一致等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五:2024年3月31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武陟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一车间南侧安全出口处应急照明损坏;南侧空气压缩机间内空气压缩机供气管与储气罐之间未设置阀门;一车间1#油淬炉、2#铅淬炉高强度弹簧钢丝生产线高温、高速移动钢丝通道两侧未设置隔离措施;一车间油淬炉南侧冷却电机、台钻电机外壳未接地,一车间1#油淬炉、2#铅淬炉生产线电机外壳未接地;一车间油淬炉电机定速控制箱箱门与箱体未进行等电位跨接等27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六:2024年4月11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高新区的某工贸企业存在下料车间东一门旁氧气、氩气、天然气管线无介质名称标识;4号车间1号回火炉旁天然气管线介质流向标识错误;下料车间内四周墙体敷设有天然气管道并均布有供气阀门,车间内未设置易燃易爆等警示标识;1号车间联合冲剪机旁配电柜内控制开关无控制对象标识;下料车间激光切割机工作时,切割机防辐射门未关闭等19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七:2024年5月23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修武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 制冷机房门外使用自制静电释放仪;风险告知牌、危化品周知卡、警示标志等老化;制冷机房应急照明电源线、防爆风机电源线未进行防爆穿管处理。个别照明灯不防爆;制冷机房防爆事故风机未安装到墙体顶部;配电室外配电柜内电线绝缘层脱落,导体裸露;配电室内配电柜无等电位连接;配电室无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绝缘杆过期未校验等13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八:2024年5月29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温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液氨储罐区管道法兰缺少静电跨接;液氨储罐区除静电仪损坏需要更换;液氨储罐上方喷淋水压不够,喷头不是雾状喷头;液氨储罐区管道未对介质与流向进行标识;配电室内有监控隔间应拆除,应急物资与装备不应放在配电室内等11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九:2024年5月30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博爱县的某工贸企业存在氨水罐室内淋洗装置水压力不足;氨水罐室外静电接地仪报警失效;SCR喷液设备腐蚀,箱内有大量杨絮,设备缺少接地;氨水罐区室外《卸氨安全操作规程》内容为液氨,与氨水实际不符;应急物资储柜未张贴清单,缺少点检记录,3个氨滤毒罐维护保管不当,已打开失效等8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案例十:2024年6月11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马村区的某工贸企业存在吊装带两根破损
案例十一:2024年6月18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沁阳市的某工贸企业存在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预案风险辨识不准确,与公司实际不符;应急物资清单与实际不符,现场未见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生产车间电动卷闸门手动拉链长度不够;实验室空调等设备缺少空开;二层平台下料口缺少防坠落措施;应急物资储柜保管脏乱差,缺少物资清单、定期点检表等10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