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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养父年迈被抛弃 法院强制养子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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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6-21 09:52:21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而焦作山阳区的一对父子闹上法庭,演绎一出人伦悲剧。
      40年前,焦作山阳区的曹某因无子,收养了自己的亲侄子曹某某当儿子,家庭虽困难,却也将其抚养长大并娶妻生子。然而,儿子结婚后,因公媳关系紧张、家庭琐事等原因双方关系恶化,后曹某某搬离曹某家,去自己的亲哥哥家中居住,并表示要解除与曹某的父子关系,不再赡养曹某。曹某对儿子的冷漠无情十分失望,遂于1999年向山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曹某某,要求解除与曹某某的收养关系,并要求曹某某一次性支付生活费5万元。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曹某某每月支付给曹某生活费200元,直至曹某去世为止。然而,近几年来,曹某某就拒绝再给付曹某生活费了,经曹某多次去曹某某家讨要,其禁闭大门。曹某遂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曹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曹某某如果不再支付其养父的生活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曹某某怕贷款受限影响做生意,遂一次性给了曹某7200元。在执行干警一番教育之下,曹某某答应之后每月会按时给付曹某生活费。此案顺利执结。(通讯员 蒋若菡)

    (责任编辑:赵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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