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高位推动,周密安排部署
6月11日,由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共同签发,发布了焦作市第6号总河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的决定》,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努力建设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市河长办及时制定印发了《纵深推进全市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了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分别组织召开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和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护效能
按照务实、高效、管用原则,在前期建立河长巡河、“河长+”、联合执法等制度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同意,制定印发了《焦作市河湖库监督检查制度(试行)》。一是加强河湖库监督检查,市河长办每月组织开展河湖库监督抽查检查不少于1次,各市级河流河长办每季度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河湖库问题管护情况;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河湖库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并核查销号,确保整治到位;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发现河湖库问题的数量、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起问责等方式予以责任追究,压紧压实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河湖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同时修订了《焦作市水利系统河湖管理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市河长办监督检查力度。相关制度发布以来,市河长办组织开展河湖库监督检查9次,下发河湖库问题交办通知6次、工作提醒3次。针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
三、全面开展排查,坚持常态长效
今年以来,通过市河长办暗访暗查、各市级河流河长办检查、县(市、区)自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河道检查。同时结合河湖库“清四乱”专项整治、河湖“三个清单”管理、汛前隐患排查、南水北调中级交叉河道排查整治等行动,积极推进河湖库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整治河湖库问题379处,其中河道垃圾问题264处、乱建问题9处、乱占问题9处、水面漂浮物问题67处,妨碍行洪问题17处、入河排污口问题12处、水体污染问题1处,有力维护了全市良好河湖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安全感。 (孟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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