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要求,我市全面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23年1月1日、7月1日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5元,2023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累计增加15元。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为:四城区、高新区为150元,沁阳市、孟州市为145元,温县、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为143元,我市标准位居全省第二位,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扩大宣传,精准扩面,力争应保尽保。市人社部门组织人员充分利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村(社区)广播、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鼓励城乡居民通过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灵活多样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精细排查,优化服务,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简化办事流程,引导群众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线上缴费,让参保人足不出户办理业务。针对有特殊困难的居民,实行手把手指导微信缴费。与市残联配合,出台《焦作市扶贫助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流程图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政策提供了有力保障。前三季度,为全市39012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390.12万元,困难群体代缴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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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