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中秋、国庆假期交通安保工作,净化节前道路交通出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9月11日,我市交警部门启动了中秋、国庆双节酒驾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交警部门科学研判、周密部署、深入分析酒驾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勤务和警力。行动中,全市各级交警部门集中优势警力,通过固定查缉与流动查缉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节日期间的特点,将查处重点放在饭店、酒吧等餐饮娱乐场所周边以及城乡接合部、乡村道路等区域。
行动中,一个个大胆上路的“酒迷瞪”难逃查处。交警发现,还是侥幸心理作祟让这部分人选择了铤而走险。
9月11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马村交警大队集中全部警力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当天20时许,当一支流动查缉小分队巡逻至一条农村道路时,发现一辆白色SUV小型客车形迹可疑。随后,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对司机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司机当晚在家饮酒后,得知家里另外一辆轿车在路上出现故障,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家,准备去帮忙维修车辆。
9月11日22时48分,博爱县公安交警大队交警在博爱县丰许路拦停了一辆机动三轮车,驾车男子王某某身上明显有酒气。交警当场对王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原来,王某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当天收工后比较累,就和工友们在一家饭店吃饭喝酒。王某某称,家离饭店非常近,想着又是深夜,路上没什么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三轮车回家。
截至9月14日,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已查处醉酒驾驶2起,酒后驾驶43起。交警再次提醒,中秋、国庆假日期间严查将一直持续,请广大驾驶人拒绝酒后驾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或朋友,也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这才是对亲友最好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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