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让群众不花一分钱、最快速度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保障,真正实践了“司法为民、解纷在前”的工作理念。
一案看机制:主动介入、全程护航、结果牢靠该案中,幼儿王某某在幼儿园期间不慎受伤,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在县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团队多次沟通调解下,双方于8月5日初步达成调解协议:幼儿园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5400元,定于9月30日前付清。

8月20日 修武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完成立案。
8月25日 审判团队收到卷宗后,经审查该协议内容缺乏支付时间,不具备可操作性。
8月26日 法官结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协议内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化,使该协议内容更便于执行。
8月27日 法官完成审查并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明确告知双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彻底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法院不“转嫁矛盾”,而是为治理“赋能”我们这样打通基层解纷“最后一公里”
有人疑问:“法院是不是把纠纷推给了调解组织?”
事实恰恰相反。
在该机制中,修武法院始终处于支持保障的核心位置——不仅提前介入指导调解,更通过快速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实现“群众省心、调解放心、结果安心”的良性循环。

我们推荐综治中心解纷的调解路径,因为:零成本:调解全程无费用;短周期:调解与确认流程紧凑,一月内可彻底解决;强效力:一经司法确认,等同判决效力,可强制执行;暖人心:方式更温和,尤其适用于家事、未成年人、邻里纠纷等类型案件。如今,越来越多群众选择通过“综治中心调解+法院司法确认”化解纠纷。
修武法院也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强化与非诉解纷平台的衔接与支持,努力打造修武“枫桥经验”新样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修武、法治修武提供坚实司法支撑。
法官寄语有纠纷,可先调解;
调成了,我们来确认——
不花钱、效率高、效力稳! (来源:修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