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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废弃汽车整治行动 4天排查14万余辆车 让294辆“僵尸车”挪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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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11-09 14:50:51    来源:焦作晚报    
          从11月5日起,市城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开展废弃汽车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车辆14.042万辆,核查出废弃汽车294辆。
          废弃汽车是指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本次活动整治范围: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市城管局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印发《焦作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城区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集五城区城管局、县(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交通局等单位,召开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连日来,市城管局市容秩序中心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闲置空地、消防通道等区域全面排查废弃车辆,做好统计台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政策,设立废弃车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对于留有电话的车辆及时通知车主自行处理,无法联系车主的协同交警部门下达责令改正告知单,预期未整改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共排查车辆14.042万辆,核查为废弃的汽车294辆,所有人自行清理160辆,移交其他部门处置54辆,无主车辆履行公告程序处置1辆,其他处置方式79辆。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废弃车辆所有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主动清理废弃汽车,对到期未自行清理、拒绝办理报废和注销登记以及联系不到车主的废弃车辆,执法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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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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