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3年2月至3月,小杰(化名)在明知小喜(化名)(另案处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小喜使用,涉案银行卡入账流水共计106 万余元,小杰非法获利 1000 元。涉电信诈骗案件八起,涉案金额 29038 元。
案发后,小杰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回违法所得1000元,退赔涉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损失15000 元。
考虑到小杰是初犯、偶犯,有自首、认罪认罚法定从宽情节,并且真诚悔罪,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温县人民检察院经过公开听证,依法对小杰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
只要是出售、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等,轻松就能“快钱”到账的事情千万不能信,一定要擦亮双眼,对身边的亲朋好友,也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更不要出售、出租、出借给犯罪分子作为犯罪工具使用,拒绝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孟宪超 通讯员 海瑞洁)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