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父母犯罪应当依法惩处,但孩子是无辜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仅缺少父母的关爱,还会因为父母的特殊身份,遭到同龄人的区别对待,极其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甚至可能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
温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将救助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暖,看到光明与希望。
近日,温县人民检察院“极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前往服刑人员刘某某家中,对其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关心慰问。刘某某因犯罪入狱,有两名未成年人子女,其妻子系智力残疾,目前生活存在困难。
检察官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立即协调民政部门、村委等将刘某某的两名子女纳入低保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资料,让孩子们的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检察干警与村干部检查申请资料)
通过对刘某某家庭近亲属进行监护能力和条件评估之后,检察官协调村委临时作为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保障两名未成年人能够正常学习和生活。
(检察干警与民政所人员核对材料)
下一步,温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惩罚与保护并举的理念,加强检察环节限制人身自由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同时加强司法与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信息互通、职能互补、多元救助,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孟宪超 通讯员 马杰)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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