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工伤认定行政裁判监督类案件中发现,部分企业未依法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需要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且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为破解这一难题,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研发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辖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开展排查。
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分析,发现部分建筑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针对该类问题,解放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确保建筑项目应参保尽参保,在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同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接到检察建议后,行政职能部门积极落实,相关项目陆续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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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4〕103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孟宪超 通讯员 牛建华 杜爱军)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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