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涉及第三人,情况复杂多变导致案件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申请人身心疲惫,生活陷入困境。案件分配到古法官手里后,立即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积极联系第三人,被执行人案件多并且房产是在第三人名下的,古法官向被执行人和第三人耐心的释法析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劝解和走访,第三人承认房屋是被执行人购买的,并配合法院相关工作,随后将房屋上至拍卖平台,流拍之后申请人选择以物抵债,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当案件执结的消息传来时,当事人激动不已,为了表达对执行局及古法官工作的感激之情,特地定制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了执行局。锦旗上绣着“办案迅速、一心为民”的大字,简洁而有力地概括了当事人对执行局工作的高度评价和深深感谢。
下一步修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持续推动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理速度,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力。(孟宪超 通讯员 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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