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凝聚法检合力、促进司法公正,7月25日,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宏东应邀列席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该院审判委员会研究的一起案件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会议由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芬主持。
刘宏东指出,法检两院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有效方式。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法检两院构建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工作格局,进而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的意见》,围绕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机制等议题形成了共识并常态化落实。下一步,焦作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深化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在统一司法理念、司法标准上同向发力,在依法妥善办理好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上同向发力,在解决双方司法难题、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同向发力,加强监督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李红芬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接受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从法律监督的角度促进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化,形成维护司法公正的强大合力。刘宏东检察长就如何办理好案件,如何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审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机制等法检工作会商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凝聚共识,维护司法公正。下一步,法检两院将继续运用好这些机制,同向发力,协作配合,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孟宪超)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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