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原告张某帅与被告张某微,曾是一对恋人,却因借贷问题对簿公堂。2024年5月27日,本院受理了原告张某帅提起的民间借贷诉讼,案由直指被告未按时偿还的两笔借款共计15500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法律程序——诉前保全,成为了本案的转折点。
诉前保全的及时介入
面对被告可能的财产转移风险,原告张某帅于立案后不久,即2024年5月29日,果断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告张某微名下银行存款155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法院经审查后,迅速作出裁定,有效防止了被告财产的流失,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协议履行与保全解除
保全措施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被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法院多次组织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并明确了违约责任。这一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
随着双方协议的达成,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了对被告张某微名下财产的保全措施。这一举动,不仅是对被告积极履行义务的肯定,也是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的体现。目前,双方当事人正按照协议内容有序履行各自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示了诉前保全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它不仅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案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的重要途径。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我们应当继续发挥诉前保全的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同时,孟州法院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借贷过程中应谨慎行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陈慧丽)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