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化解上下实功,实现轻罪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矛盾化解与案件办理并重,最大程度彰显“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事心双解”。一是推动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坚持“如我在诉”,将法理、情理融入办案,加强与当事人双方沟通,落实赔偿保障金缴存制度,力促达成刑事和解和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尽力修复社会关系。二是用足检察听证,邀请各方集思广益。2023年以来,针对轻罪案件,共举行公开听证53次,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为双方搭起对话沟通桥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用好释法说理,打开“法结”,更解“心结”。发挥诉前主导作用,邀请听证员参与办案过程,以“第三人”身份释法说理,把事情说透、把矛盾说开、把道理讲明,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在诉源治理上求实效,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增强。强化理念引领,依法能动履职,切实做实轻罪案件“抓前端、治未病”。一是制发检察建议,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针对办理轻伤害案件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不只做外科手术式切割,而是标本兼治,通过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实现社会内生稳定。二是主动参与宣传,将责任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内加强一体化履职,制作行刑衔接线索移送表,及时移交行政检察部门处理,使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协同发力,有序衔接。(孟宪超 通讯员 裴强泽 张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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