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在焦作市阳光学校对一起拟作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依法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区妇联主席、律师代表等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案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法律依据、事实、证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背景、成长经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通过听取多方意见,与会人员对如何更好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河南省人大代表、山阳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杨华表示,近些年,许多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的现象,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而且早期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面对此种情况,家长、学校和社区应对未成年人采取必要的管理教育措施,将问题防范化解在最小处,为孩子们的教育工作凝心助力,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山阳区妇联主席朱晓敏表示,孩子们要珍惜这次机会,好好改正,积极阳光面对生活,家长们要重视孩子亲情教育,全力配合,负起责任,让孩子真正能够回到学校、社会。
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敬敬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同时强调“家长要做好指引者,要多和孩子聊天谈心,孩子的教育是关乎一辈子的事,家长们要重视起来;孩子们之后也应该多学习,抵制诱惑,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听证会既是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生动实践,也是法治教育、法治宣传的过程,此次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的开展,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展现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通过检察官与社会力量的介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更为严密、全面的司法保障,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下一步,山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要求,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能动履职,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当好未成年人的法治“引路人”,照亮迷途少年的“返航路”。(孟宪超 通讯员 庞欣欣)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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