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案情回溯至2023年9月15日,孟州市公安局赵和派出所的民警与辅警按照110指令,依法到赵和镇某饭店出警,在处置过程中,被告人范某醉酒状态下采取扇耳光、打掉民警手中的执法记录仪、抡凳子、脚踹等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裁判结果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范某在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然而法律的公正与严明不容挑战,被告人范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拘役五个月。
法官提醒
2020年12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确袭警罪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人民警察代表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