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被告冯某某因资金周转套现原告信用卡30000元,期间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不偿欠款还,导致信用卡产生高额利息及违约金。经原告多次追讨,均沟通无果,由于之后彻底联系不上被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修武县人民法院。 
2024年4月经法院判决,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执行,修武法院通过查封、冻结等措施先后执行到位1万元。执行干警乔扬帆将被执行人冯某某信息上传到公安与法院共同建立的临控系统中。近日,干警接到商丘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在当地某酒店住宿,已被先行控制,遂驱车赶往商丘。晚上八点,干警与被执行人见面后,向其讲解法律规定的执行流程,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冯某某慑于法律威严,当场履行剩余欠款20000余元。


下一步,修武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执行效率,坚决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孟宪超 通讯员 乔扬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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