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年近八旬的侯某,被执行人为朱某。据了解,2023年5月至8月期间,侯某为朱某工作了四个月,应得工资为10600元。然而,朱某因经营不善且负债累累,一直未能支付侯某的工资。直至今年3月,侯某将朱某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约定从今年3月起,朱某每月支付侯某1000元,并于12月底前将工资全部结清。然而,朱某在支付了1000元后便不再履行协议,侯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朱某最近在经济上确实遇到了困难,侯某提出了以朱某养殖的母猪和猪崽抵债的方案,朱某表示同意。但在抵债母猪和猪崽的数量上,双方产生了分歧,多次发生争执。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孟州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遇到类似劳务合同纠纷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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