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潘姝敏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印发《关于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助推“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管理办法》不仅规范了提前介入的范围和时间,还明确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强化了工作保障。同时,构建预阅卷协作机制,更好地指导侦查,提升案件质效,进一步从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工作保障三个方面予以规范和细化,构建刑事案件办理新格局。( 孟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