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朋友关系,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借款79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但借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逾期不予偿还,经多次追索无果后,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诉至法院。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法院依法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尽管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矛盾,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努力,他们向被执行人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以及信用惩戒对个人征信的影响。经过执行干警数小时的耐心劝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主动说明了目前所处的困境。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被执行人的困难,并最终同意放弃追讨利息与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收到执行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及时的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孟州法院将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践行“如我在诉”为民情怀,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更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情理并举,努力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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