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初至2020年11月,被告人郭某从杨某(另案处理)处大量购买古方减肥燃脂胶囊,郭某在明知该胶囊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减肥胶囊出售给被告人侯某等人,销售金额至少9万元。2019年8月至2020年底,被告人侯某明知减肥胶囊是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的产品,仍从郭某、杨某处多次购进减肥胶囊,并出售给张某等人,销售金额至少7万元。经检测,从侯某处扣押的燃脂饱腹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
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同时,两被告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郭某、侯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然而法律的公正与严明不容挑战,被告人郭某、侯某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销售金额均在五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对于被告人郭某与侯某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
法官提醒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曾在医学上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副作用大,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呕吐、眩晕、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
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更加注重生活质量,追求身体健康、形体美好。商家瞄准人民群众这一需求,推出了减肥胶囊、瘦身咖啡、减脂黑茶等一系列减肥瘦身保健食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面对微信和网络销售的各类“减肥神药”,作为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如果无意间购买假冒伪劣减肥产品,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经营者、生产者而言,需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履行对食品安全的审查义务,切莫因图小利而犯大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