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施工需求,在原告孟州市某公司处购买商砼共计84万余元。截止至今,被告已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63万余元,剩余21万元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原告诉至孟州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积极与当事人沟通案情,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按时支付货款有利于长时间的交易与合作。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考虑,希望可以互谅互让。在承办法官耐心疏导下,被告表示愿意分期偿还所有借款,原告也表示同意。最终,该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6天,高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帮助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下一步,孟州法院将更加注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注重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稳步推进涉企纠纷有效解决。(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陈慧丽 )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