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而在司法实践中,“再婚”老年人离婚现象较为普遍,原因多在于生活琐事、双方身体情况等。近日,这起七旬老人离婚案在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悉心调解下,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基本案情
原告张奶奶与被告卢大爷是一对再婚夫妻,两人都在早年离异,相识后,两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双方的感情非常和睦。但是因为两人均属于再婚,且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再加上重组家庭的复杂性,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而卢大爷还时常无故打骂张奶奶,双方矛盾越来越深,满心委屈又忍无可忍的张奶奶于是来到周庄法庭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
收到案件后,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以及离婚后老人将来要面对的生活问题,认为案件更适宜以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之初,原告张奶奶情绪激动,说到委屈之处更是心酸流泪。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发现,二人之间矛盾的根源就在于遇到生活琐事产生分歧时,未能妥善沟通交流,导致种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矛盾日益深化。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心声,平复双方情绪,从多年共同生活感情不易、老伴需相互照顾角度出发,耐心为双方做思想工作,劝导双方摒弃前嫌、互谅互让。同时,法官也对被告卢大爷进行劝解,要包容、理解、关心妻子,多体谅妻子的不容易。针对其时常打骂妻子的问题,法官也对卢大爷进行了释法明理,被告卢大爷也意识到自己做的不对,表示不会再打骂老伴张奶奶了。经过多番劝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卢大爷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之前将50000元转入张奶奶名下账户,用作对张奶奶的经济补偿。张奶奶也逐步打消了离婚的念头,表示以后会珍惜夫妻感情,遇到问题多沟通多交流,共同营造幸福和睦的晚年生活,最终二人重归于好。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涉老案件持续增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近年来,修武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注重情感修复、家庭和谐的柔性司法工作理念,坚持融情于法、柔性化解,用真诚解开群众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老年夫妻间的矛盾纠纷,不仅有利于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更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孟宪超 通讯员 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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