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首先被告自认其宅基地使用证不包含彩钢瓦棚下面所占土地,那么被告在其房屋后面搭建彩钢瓦棚就没有法律依据。经过现场勘验,涉案场地西北角是老墙,结合原告提交的合同以及合同中所附草图,可以认定所搭建彩钢瓦棚下面的土地系合同中所包含的土地,故本院认为该块土地原告具有使用权。被告在该块土地上搭建彩钢瓦棚系侵犯原告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当予以拆除。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保护土地使用权人对其土地享有的独占使用与收益权,土地使用权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犯。此案件提醒我们,作为公民,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私自搭建或侵占他人土地。在行驶自己的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当积极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孟宪超)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