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原在某超市担任收银员的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某网络平台寻找兼职,经中介介绍在某社交平台添加兼职群聊。2022年7月至12月,王某与上线协商每日按照110元左右获取报酬,之后按照上线指示下载某某聊天软件,加入相应群聊充当水军,通过在群里参与互动、发送自行制作的虚假收益图片等信息达到烘托氛围的目的,从而使被害人信任虚假投资能够获取利益,致使被害人董某被骗71万余元,王某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退赔被害人损失2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案情及有关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兼职赚钱的方法有很多,但要选择正规渠道,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来进行,切莫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进而自己也沦为犯罪分子。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投资理财需谨慎!在进行投资之前,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擦亮双眼,切莫因贪图一时之利而上当受骗! (孟宪超 通讯员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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