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前督促显威力,还款义务速履行
2019年3月,崔某从孟州市某运输公司借款用于个人经营,并以个人车辆抵押担保;截止今年9月,崔某仍欠孟州市某运输公司41925元。后经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经多次催讨,崔某拒不还款。孟州市法院运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与崔某讲明利害关系,并警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崔某在一个月内分两批履行了还款义务。
实地调查明真相,和解协议促履行
丁某系博爱回民,2010年自购货车时向孟州市某运输公司借款60000元,并挂靠经营。但经多次催要,丁某拒不还款且失去联系。后经诉讼,判决生效。孟州市法院运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到博爱丁某的居住地实地调查,得知丁某因刑事犯罪在外省羁押,并非故意躲避履行。在博爱司法局,承办法官见到了接受社区矫正的丁某,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其实际履行能力,组织双方达成了和解。
精准把脉解难题,握手言和共发展
孙某与李某夫妇经营一家雕塑艺术公司,因朋友王某用款100000元而向孟州市某运输公司借款并提供人保和物保。后经诉讼,达成调解协议,但经多次催讨,孙某、李某和王某仍没有安期还款。孟州市法院运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到孙某与李某经营的雕塑公司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孟州乃至焦作周边同行业中口碑好、业务精、雕塑作品有代表性,但因担保债务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公司进一步发展。孟州法院适时组织双方坐到一起就款项清偿达成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在孙某和李某给付25000之后,孟州市某运输公司撤回了执行申请,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相互扶持。
当前,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向好,企业正坚定发展信心。孟州法院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投入到孟州市拼经济、促发展的征程中。通过运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等创新举措,孟州法院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未来,孟州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赋能优化营商环境。(孟宪超)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