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2024年8月的一场促销活动中,金彭三轮车公司在某村开展促销活动,为展示车辆性能,采用了一种极具风险的测试方式:由1人驾驶三轮车向前行驶,由15人拉住绳子向后拉。杜某自报奋勇参与测试活动,却不幸倒地受伤,随后要求金彭三轮车公司赔偿医疗费与误工费等损失。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上存在巨大分歧,矛盾一触即发,案件处理陷入僵局。
案件发生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即启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动调解模式。法庭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耐心地为杜某讲解法律条文与责任界定原则。法官指出,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活动且明知其风险,理应承担部分责任;同时,对于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经过法官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杜某逐渐理解并接受了合理的赔偿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金彭三轮车公司现场支付1万元赔偿款,握手言和,互致歉意,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此化解。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是个案的圆满解决,更是孟州法院多元解纷机制的有力见证。通过“庭所联动”,各部门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展望未来,孟州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孟宪超 通讯员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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