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孟州法院共向孟州市人民政府发送提醒函86份,其中涉及行政事业单位、辖区村委的提醒函达56份,覆盖12家单位;涉及重点企业及民生工程企业的提醒函有30份,涉及14家企业。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矛盾的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在提醒函的助力下,孟州法院成功化解了11起矛盾纠纷,涉及标的额高达43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这些成功案例不仅彰显了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也体现了府院联动机制的高效与实效。
其中郑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孟州市某部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孟州市某部门因购买原告公司系统设备而拖欠货款131万元,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接到诉讼材料后,迅速响应,征得原告同意后,第一时间向孟州市人民政府和孟州市某部门发送了诉前提醒函,建议双方妥善化解纠纷。
在提醒函的推动下,法院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次与原告、被告进行沟通联系,耐心讲明利害关系,并委派诉调中心的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一案例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孟州法院在多元解纷中的专业素养和高效作风,也充分展示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与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孟州法院充分发挥了在多元解纷、维护和谐稳定、防控社会风险方面的职能优势,共同为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有力保障。
未来,孟州法院将继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孟宪超 通讯员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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