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韩某因分别涉及两起不同的案件,原告起诉至法院,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二被执行人,希望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赵某、韩某却采取拒绝开门、躲避执行法官等方式,企图逃避执行。
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该院执行法官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在一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蹲守,终于成功拘传了二被执行人。在拘传过程中,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了执行行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拘传后,该院执行法官对二被执行人及韩某的父母进行了明法释理,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对个人信用、家庭关系等方面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韩某的父母最终同意向法院缴纳两案件的全部执行款。
随着执行款的缴纳,两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此次执行行动的成功,不仅彰显了该院执行法官的执法威严和职业素养,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信心。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生效裁判必须履行。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每一件执行案件都能够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孟宪超 通讯员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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