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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州法院:执行善意显温情 “一案双调”两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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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3-04 09:17:34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日,孟州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多轮调解成功促使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并联动化解关联诉讼,实现“一案解双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高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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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倪某驾驶车辆不慎与行人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十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倪某需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外另行赔偿李某2.5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倪某未能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发现倪某情绪抵触严重。经深入调查,法官得知事故处理期间,李某之子李某某因情绪激动殴打了倪某,致其住院治疗。倪某因此另案起诉李某某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该案尚在审理之中。双方矛盾因两案交织而不断升级,李某苦等赔偿无果,倪某则坚持“被打损失未获赔,拒付赔偿款”,导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双重纠纷,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机械地推进强制执行,而是以“化解矛盾根源”为目标,精心制定了“一案双调”方案。一方面,执行法官情理交融地消除双方隔阂,分别约谈双方,倾听他们的诉求。向倪某释明履行判决义务的必要性,并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李某换位思考,理解倪某因被打事件产生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努力平衡双方利益,寻求共赢之道。针对倪某担忧的“赔偿款付了但被打索赔无果”问题,法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李某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以减轻倪某的经济压力;倪某则撤回对李某某的起诉,从而消除后续的诉讼困扰。 
          经过法官五次“背对背”的耐心调解和三次“面对面”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倪某当场支付了1.9万元的赔偿款,李某则放弃了剩余的6000余元赔偿款;同时,倪某撤回了对李某某的赔偿起诉。至此,关联案件也得以同步化解。李某感慨地说:“法院不仅执行了赔偿款,更解开了我们两家的心结。”倪某也坦言:“法官把两件事一起解决,我终于能放下包袱重新生活了。”
          下一步,孟州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优化执行举措,平衡执行工作力度与温度,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有效落实“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理念。( 孟宪超 通讯员 陈慧丽)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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