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中职类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阵地,肩负着培养技能人才和塑造健康人格的双重责任。然而,部分中职学生由于年龄较小、法律意识淡薄、心理发展不成熟等原因,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此,修武县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理的中职学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将罪错未成年人分为不良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三类,精准施策、开展帮教。
针对不良行为学生,以预防教育为主,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庭审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帮助其矫治不良行为;针对行政违法行为学生,督促公安机关在治安处罚的基础上,开展训诫、具结悔过等矫治教育,帮助其重返校园;针对涉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附条件不起诉中职学生,联合学校工作人员及监护人组成帮教小组,通过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措施,确定帮教方向,制定具体帮教方案,助其迷途返航。
针对中职学生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力的情况,积极构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训诫”未成年人挽救新模式,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团辅活动,引导帮助家长改善教育方式重建良好家庭关系,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孟宪超 通讯员 杨梦瑶)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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