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工作要求,重点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涉法涉诉信访人以及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等6类特殊人员的救助力度。《意见》明确,会签《意见》的各单位属于衔接单位,7家单位在履职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时,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时发现救助对象属于6类特殊人员的,应当向衔接单位移送案件材料,衔接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能,继续在生活、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落实帮扶政策。《意见》要求,各衔接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救助工作情况,加强日常交流与沟通;各衔接单位建立信息互动及联络员制度,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意见》的出台,畅通了信息沟通渠道,凝聚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合力。下步工作中,该院将立足检察履职,推动《意见》落实落细,持续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孟宪超 通讯员 赵成江 赵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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