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
案例:河南省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宣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向老年群体宣称存款获会员等级及利息回报。潘某某作为客服部经理,招聘人员通过讲课等方式发展会员536名,收取4484万余元,造成2299万余元无法返还。法院认为潘某某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其自首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提取的佣金819万余元。
刑法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警方提示:
1. 认清犯罪本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
2. 常见作案手段• 高额回报诱惑:不法分子往往以远超正常投资收益的高额回报为诱饵,比如承诺年化收益率15%甚至更高,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和正规理财产品收益,吸引群众投资。像某些所谓的“高息理财项目”,前期按时支付利息,获取信任后卷走大量本金。
• 虚构项目:编造各类虚假投资项目,比如虚构不存在的高科技研发项目、 养老地产 项目等,声称项目前景广阔、利润丰厚,骗取群众投资。例如,一些犯罪分子打着“投资新型养老公寓,享受高额分红”的幌子,实则根本没有真实项目运作。
• 虚假宣传造势:通过邀请名人站台、举办豪华推介会、展示虚假的政府批文或与名人合影等方式,营造出实力雄厚、合法合规的假象,增加可信度,迷惑群众。比如邀请一些不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其虚假项目背书,让群众放松警惕。
3. 防范要点
• 保持理性冷静: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诱惑,一定要冷静思考,切勿被高额回报冲昏头脑。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能在风险发生前抽身。比如遇到承诺年化收益率20%以上的投资项目,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 核实主体资质:在参与任何投资活动前,务必仔细核实融资主体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可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平台、金融监管部门官网等渠道,确认其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有正规金融牌照。比如投资一家金融公司,要查看其是否有银保监会或证监会颁发的相应许可。
• 不轻易转账:坚决不向陌生账户、私人账户转账汇款,尤其是以各种理由要求先转账再签订合同、承诺回报的情况,更要高度警惕。正规的投资往往有规范的资金托管和转账流程。• 多与家人沟通:在做出 重大 投资决策前,多和家人、朋友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避免独自盲目投资。例如家中老人接到推销投资项目的电话,子女要帮助分析辨别。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案例:2021年初,齐某委托他人开发某云拍App,以赝品玉石为道具在网上拍卖,无实物交易。App通过“一对一”邀请码发展新用户,设6个会员级别,按等级返利。凭借玉石溢价、虚拟币交易和发展下线返利,吸引众多“投资者”。后因交易量增长,平台崩盘。2021年11月,齐某被扭送至公安局。经审查,齐某组织的传销活动涉及400余人,涉案资金1.42亿余元,本人获利120万元。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
警方提示:
1. 认清传销本质:传销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虚构“暴富神话”“消费返利”“ 虚拟货币 ”等名义,诱骗参与者投入资金。参与者需不断发展新成员获取收益,实质是金字塔式诈骗,
2.警惕常见套路:不法分子常以“低投入高回报”“轻松躺赚”为诱饵,利用网络平台、社交软件大肆宣传;或包装成“
3.防范关键要点:牢记“一夜暴富”不可信,面对“快速致富”诱惑保持理性;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加入不明微信群;参与项目前,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企业资质,拒绝向无正规经营资质的组织转账。若发现疑似传销行为,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孟州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