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孟州法院:从“撕公告”到“主动还钱”有效执行化解六年积案

    首页 > 焦作 > 正文

    日期:2025-08-06 09:42:1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法官,我自愿替父亲还钱!”近日,孟州法院执行局通过悬赏公告与智慧执行相结合的创新举措,成功执结一起拖欠长达六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闫某之子在法院训诫教育下,不仅主动代父履行了6000余元债务,还对自己撕毁法院公告、妨碍执行的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拖欠货款玩“失踪”执行陷入僵局
         2019年起,被执行人闫某多次从孟州市某兽药门市部赊购兽药,累计拖欠货款6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调查发现闫某早已卖掉名下房产,本人行踪成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无存款、保险、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我们先后6次到其户籍地调查,村民反映闫某常年不在家,但其儿子在县城某小区有住房。”执行法官介绍道。执行干警遂将调查重点转向闫某的儿子,但多次上门均吃了“闭门羹”,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悬赏公告遭撕毁 监控锁定“黑影”
         为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执行法官决定在闫某儿子居住的小区张贴悬赏公告,悬赏征集闫某下落及财产线索。然而蹊跷的是,公告总在张贴次日清晨“消失”。执行法官立即调取小区监控,发现连续多日凌晨,一名男子手持铲刀刻意破坏公告。经人脸识别比对确认,此人正是闫某之子!
         “我知道父亲欠了钱,但我怕邻居看到影响面子才撕毁公告。”面对铁证,闫某的儿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执行法官当即固定证据,并依法对其妨碍执行行为进行训诫。
         释法明理化心结 子代父偿促执结
         “撕毁法院公告属于妨碍执行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可处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执行法官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震慑与情理感化下,闫某的儿子深刻认识到错误:“我父亲确实做错了事,我不能一错再错。”他当场通过微信转账代父履行了全部6000余元债务,并写下检讨书保证今后遵纪守法。
         下一步,孟州法院将坚持公正、务实、为民的司法作风,把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孟宪超 通讯员 王卫芳)


    责任编辑:潘姝敏 

    下一篇:武陟检察:以大数据 法律监督赋能 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上一篇:焦作市山阳区人大视察调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