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纪检监察”,推动队伍管理高质效。强化检务督察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衔接配合,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构建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以案促改、作风建设大家谈等系列教育活动,解决干警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检务督察+督办督查”,推动事务管理高质效。对重点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实行“年初定目标、日常抓推进、年底论奖惩”。创新“责任人+事项+台账+报告”工作法,采取“每周必查+随机抽查”模式,以“提醒函”等形式进行督办,构建闭环督察机制。 “检务督察+案件评查”,推动案件管理高质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优秀办案能手评选制度,案管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提示督办,实现“四大检察”案件评查全覆盖。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典型案例培育有机结合,把员额管理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有机衔接,提升案件评查实效。(孟宪超 通讯员 张森 牛渝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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