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进,强化责任
近日,山阳区检察院受理一起黄某某、王某某危险作业案,嫌疑人黄某某、王某某自2015年始未经许可在山阳辖区内利用甲醇和硝化棉生产固体酒精,生产后售卖给辖区内各饭店使用,该行为具有重大安全隐患。 山阳区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会上,检察官详尽阐述“八号检察建议”的核心要点与具体要求,反复强调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回应,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对照建议,压实责任,并从专业层面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与整改建议,对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提供精准指导,促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实地走访,排查隐患
座谈会后,检察干警与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河南龙腾化工有限公司和河南超然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实地走访,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认真聆听企业负责人介绍,仔细检查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尽快落实,确保生产安全无虞。检护民生,精准送法
非法生产销售固体酒精可能引发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
山阳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每月通报安全生产领域的案件线索和执法情况,确保各方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加强与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同堂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山阳区检察院与应急管理局将持续携手,以检察护企行动为引领,汇聚各方合力,共同为建设平安山阳贡献坚实力量,为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筑牢安全防线。(孟宪超 通讯员 秦梦杰 董楠)
责任编辑:潘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