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在同一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处于直接对立关系,属于两个利益冲突主体,若由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担任原、被告代理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案件代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还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风险。2024年11月,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就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原、被告代理人这一情形开展监督。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近年来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数据进行筛选,发现26条律师违规代理案件线索。随后,检察官积极与法院沟通调取系列案件卷宗,核查原、被告委托律师的手续与流程是否合规,并实地走访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了解司法局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确认了违规代理具体情形。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少数律师执业不规范问题,为强化源头治理,2025年2月27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向修武县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监督管理,严把法律援助关,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月25日,修武县司法局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经调查核实后,该局督促存在违规代理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全面整改,并对案涉律师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对过去两年以及正在代理的案件进行复查,通过组织律师认真学习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辖区律师规范执业。(孟宪超 通讯员 杨梦瑶)
责任编辑:潘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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