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说好年底一定还钱,现在连电话都不接!"某村村民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4年10月将苗某诉至孟州法院。原来,苗某为购置新车向赵某借款3420元,约定到期后不仅未还款,还玩起了"人间蒸发"。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苗某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息合计3490元。然而调解书生效后,苗某再次失信。 赵某带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法院,希望可以启动执行程序。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标的额小、案情简单,当即启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承办法官迅速联系苗某,"如果进入强制执行,不仅会影响征信,还可能面临着司法拘留!"承办法官连续多次与苗某电话沟通,从失信后果、人情事理等多个角度进行耐心劝导,面对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苗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后主动到法院履行全部案款,并当场向赵某致歉。
"本案虽标的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说道,执前督促程序通过"以督促执、以调促和"方式,在执行立案前的黄金期对被执行人开展信用警示等前置措施,切实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以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方式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孟宪超 通讯员 陈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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